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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賣代運營暗藏套路 小店鋪經(jīng)營者還須提高警惕
2021-10-28 08:14:06來源: 極目新聞

近日,南昌市民余先生被一家公司的“強詞奪理”氣壞了。

今年6月,余先生支付了4280元讓這家公司代運營自家小店的外賣業(yè)務。合同約定,三個月內(nèi)若總單量達不到約定數(shù)量,便退還運營服務費。然而,三個月過去,由該公司運營的店鋪外賣業(yè)務毫無起色,公司卻稱最多退款1500元。

“對方說,合同是寫了退還運營服務費,可沒寫全額退!”10月26日,余先生向極目新聞熱線027-86777777反映此事,他氣憤地說:這個公司簡直就是強詞奪理。

余先生的鹵菜館店鋪(圖片由受訪者提供)

數(shù)個月“信息轟炸”勸說

今年5月開始,余先生在南昌市東湖區(qū)洪都北大道上經(jīng)營一家名為皇頭鴨的鹵菜館,并琢磨外賣突破。恰在這時,余先生微信上一個昵稱為“夏天”的人向他推薦外賣代運營事宜,承諾可以試運營三個月,保量6800單,如果完不成還可以退款。

“從去年9月份我們開水果店時,她就不斷向我們推薦這個項目。”余先生妻子李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,剛開始他們并不相信,但架不住對方頻繁的“信息轟炸”,動了試一試的想法。

通過微信聊天記錄,記者看到,“夏天”幾乎每隔一段時間便向余先生發(fā)來極具鼓動性的文字:“運營之家合作的一家蛋糕店,近30天有效訂單900多單,營業(yè)額高達22萬,昨天有效訂單40多單,這樣的單量您不想要嗎?”“您每天忙碌辛苦經(jīng)營店鋪,而外賣卻沒有給您帶來可觀收益。交給我們,不用花精力去研究平臺規(guī)則,全心把產(chǎn)品做好,合作一起賺錢吧?”“公司品牌升級,下個月就要漲價了,現(xiàn)在合作還是原價,今年不考慮把外賣做起來嗎?”

一開始,余先生并未理會。直到今年3月底,“夏天”有點埋怨地說:“老板,咱們一天能給你做到50到70單,您連消息都不回呀。”余先生這才讓對方來自己店里細聊,表示愿意試運營一個月。但對方卻以自己不在南昌為由拒絕:“我們主要是做線上外賣的。無論您是在本地還是外地,都通過線上做,不用去店里。”并稱,合作都是按季度起簽,短期見不到效果。

今年5月初,余先生的鹵菜館開業(yè)了。“夏天”告訴他,通過公司后臺大數(shù)據(jù)分析,余先生店鋪所在商圈非常好,無論是人流量還是人均消費水平都很充足,如果能合作三個月,他們可以給出保底單量,上不封頂。

“夏天”的一系列話語雖有鼓動性,但余先生夫妻倆還是心存質(zhì)疑:“如果你們真是這樣,那應該是商家主動找你,而不是你每天來找我游說啊。”同時還擔心:“我怕交了錢你們就不理我了。”但這些疑慮都被對方打包票般的承諾打消了。

6月22日晚,余先生通過微信支付4280元,與武漢食餐謀網(wǎng)絡運營有限公司(下簡稱“食餐謀”)簽訂了三個月的合同,并將自己店內(nèi)商品、價格等發(fā)送過去。直到這時,他才知道一直與他聯(lián)系的“夏天”是一個名叫孫某某的年輕女子,是該公司的銷售經(jīng)理。

三個月外賣運營業(yè)務平平

10月20日,李女士向極目新聞記者展示了雙方簽訂的合同。

合同封面寫著《哆啦運營合同》。雙方約定,食餐謀(乙方)為余先生(甲方)的實體店鋪提供外賣咨詢服務及外賣平臺代理運營服務的公司。甲方委托并交由乙方代理運營的權限包括但不限于:外賣平臺業(yè)務的日常運營管理、外賣業(yè)務推廣、促銷活動、產(chǎn)品的上線及線下管理、產(chǎn)品價格的調(diào)整、市場行情分析等。合作期間,如果甲方在美團、餓了么平臺上一季度的單量總和未達到6800單,退還運營服務費。

“承諾三個月6800單,算下來平均每天應有75單,但實際上三個月下來,店里總外賣量都沒有75單。”李女士梳理店鋪營業(yè)情況發(fā)現(xiàn),從6月23日至9月23日合同期間,在該公司的運營下,店鋪在餓了么平臺的外賣總量僅25單,其中還有兩單是無效訂單;美團從7月24日至9月23日期間,在美團的有效單量僅19單。

極目新聞記者在美團外賣上搜索余先生的店鋪皇頭鴨(天驥俊園店)發(fā)現(xiàn),該店鋪共設置了數(shù)十種菜品,但銷量均不高。其中月銷量最高的是麻辣鴨腳,月售21份。其他如麻辣鴨翅、鴨腸等菜品,月售0份。而在餓了么平臺,整個店鋪的月售量僅為19單。

“其實早在七月時,我就覺得不對勁,店鋪的外賣量根本沒有一點‘水花’。但當時她給的解釋是前期在做店鋪基礎調(diào)整。”余先生說,直到9月下旬合同期滿,通過該公司運營的外賣總單量僅50多單,遠不足當時約定的6800單。他提出退款。

10月8日,該公司客服發(fā)來一份退款明細,顯示扣除診斷報告、店鋪裝修、菜單優(yōu)化、店面活動策劃等費用后,退款金額總計610元。后經(jīng)余先生多次表達不滿,對方又將退款金額陸續(xù)加到720元、1080元,直到10月中旬,該公司最終同意退款1500元。

“簽合同之前明明說了達不到保底量就退款,最后卻連一半都不到!”余先生氣憤地說,原本是正常的退款過程,卻讓他感覺像在“討飯”一樣。

“退還”≠“全額退還”?

天眼查顯示,武漢食餐謀網(wǎng)絡運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為2017年2月10日,曾用名武漢龍門越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,2021年4月12日更名為食餐謀,注冊資本100萬元,經(jīng)營范圍為互聯(lián)網(wǎng)銷售、咨詢策劃服務、企業(yè)管理咨詢等。極目新聞記者留意到,網(wǎng)絡上關于該公司的投訴不少。2021年9月,有網(wǎng)友在黑貓投訴上發(fā)帖稱,自己支付3880元讓該公司代運營外賣,合同約定一個季度完成5000單外賣量,到期后僅完成5單,最后卻僅退款640元。

25日下午,記者聯(lián)系武漢食餐謀網(wǎng)絡運營有限公司。工作人員稱,雙方簽訂的合同上,只寫明單量總和未達到一定數(shù)量,便“退款運營服務費”,但并未說“全額退還”。“如果他有任何異議,可通過法院起訴。”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愿意多交流,便掛斷了電話。

對此,湖北維力律師事務所楊旸律師認為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四百九十八條規(guī)定:“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(fā)生爭議的,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。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,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。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,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。”當對合同退還金額存在兩種解釋時,應當按不利于乙方的解釋來理解,即退還基礎運營服務費4280元。

同時,楊旸律師也提醒,雙方當事人在簽定合同時,對于費用名稱、退還金額等重要條款內(nèi)容應予以明確。

26日,極目新聞記者向分別向美團、餓了么兩大外賣平臺核實發(fā)現(xiàn),武漢食餐謀網(wǎng)絡運營有限公司并非這兩大平臺官方合作的代運營公司。

“餓了么平臺商家版上有專門的外賣運營第三方服務入口,商家可以通過展示信息了解該服務商的服務內(nèi)容。”餓了么相關負責人表示,餓了么對這些第三方機構入駐進行審核和限制,一旦這些平臺入駐的機構出現(xiàn)了問題,商家可以隨時反饋到餓了么服務熱線。

美團則表示,目前該平臺的“外賣管家服務”項目在武漢只與少數(shù)代運營公司進行合作,這些代運營公司不會輕易向商家承諾訂單量可以達到多少。建議商家在選擇代運營公司時,先查詢該公司資質(zhì)是否齊全、過去有無相關投訴等,最好能實地看一下該公司是否有正規(guī)經(jīng)營場所以及相應的運營團隊,謹慎選擇。

關鍵詞: 外賣代運營 小店鋪經(jīng)營者 運營服務費 全額退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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